瀘州市餐飲行業(yè)工會聯合會工作制度和職責
發(fā)布時間:2013-05-03 09:04:45 來源:瀘州市餐飲行業(yè)協會 瀏覽次數:0
附件3:
瀘州市餐飲行業(yè)工會聯合會
企業(yè)工會會員會籍管理制度
第一條 根據《中國工會章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餐飲行業(yè)工會實際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凡是符合《中國工會章程》規(guī)定入會條件,已與所在企業(yè)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均可以申請加入工會。
第三條 申請加入工會的員工,須本人提出申請,并填寫《中華全國總工會入會申請書》,同時填寫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工會會員證》,經所在企業(yè)工會審核批準,即為工會會員。其會籍從企業(yè)工會批準之日算起。
第四條 工會會員享有的權利和義務
根據《中國工會章程》工會會員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
一、工會會員享有的權利:
(一)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。
(二)批評工會的任何組織和任何工作人員,要求撤換或罷免工會工作人員,對工會工作進行監(jiān)督。
(三)對國家和社會生活問題提出批評與建議,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。
(四)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,要求工會給予保護。
(五)享受工會舉辦的文化、教育、體育、旅游等的優(yōu)惠待遇;享受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。
(六)在工會會議和工會報刊上,參加關于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問題的討論。
二、會員履行下列義務:
(一)學習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科學、技術,學習工會基本知識。
(二)積極參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。
(三)遵守憲法和法律、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(yè)道德,遵守勞動紀律。
(四)正確處理國家、單位、個人三者利益關系,向危害國家、社會利益的行為作斗爭。
(五)維護工人階級內部的團結和統一,發(fā)揚階級友愛,搞好互助互濟。
(六)遵守工會章程,執(zhí)行工會決議,參加工會活動,按月交納會費。
第五條 工會會員應積極參加工會的各項活動,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好應盡的義務,及時繳納會費。(本人每月工資收入0.5%即千分之五的會費。計算方法為:(崗位工資+薪級工資)×0.5%=每月會費金額;獎金不在交納會費之列。
第六條 會員退會自由。會員提出退會書面申請,經由所在工會小組提出,由所在企業(yè)工會批準。從退會之日起停止繳納會費。
第七條 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(xù)6個月不繳納會費、不參加工會組織生活,經教育拒不改正,應視為自動退會。退會手續(xù)與第五條相同。
第八條 凡嚴重違法犯罪并受到刑事處分的會員,經由所在企業(yè)工會討論決定,開除其會籍。
第九條 會員組織關系隨勞動關系變動而變動。會員勞動關系發(fā)生變化,其會員關系隨同本人的人事關系一起轉移,憑會員證接轉。
第十條 為及時掌握企業(yè)會員會籍情況,各企業(yè)工會于每年度第一個月25日前須填寫《基層工會會員報表》上報到聯合會,要求上報及時,數字真實可靠。
第十條 已經辦理退會手續(xù)的職工,又提出申請入會,允許其重新辦理入會手續(xù)。
第十一條 會員退休,可保留會籍。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。會員保留會籍時,不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。除了按照國家的有關規(guī)定享受勞保待遇外,不再享受會員的同樣待遇。
第十二條 本制度從聯合會討論通過之日起各企業(yè)工會施行,其最終解釋權在行業(yè)工會聯合。